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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1/4 11:12:08 作者:王文南 浏览量:959次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法〔201115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特殊学校: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思路,狠抓落实,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全区教育系统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为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学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促进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授予授予南京市秦淮中学等35家单位“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照清等27位同志“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教育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全面实现新阶段的普法目标,在加快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教育名区的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名单

秦淮中学、江宁中等专业学校、清水亭学校、实验小学、翠屏山小学、谷里中心小学、龙都中心小学、龙都初级中学、湖熟初级中学、周岗初级中学、横溪初级中学、汤山中心小学、陆郎中心小学、陶吴中心小学、上坊中心小学、东善桥初级中学、铜山初级中学、铜井初级中学、示范幼儿园、百家湖幼儿园、翠屏山幼儿园、上坊中心幼儿园、岔路中心幼儿园、秣陵中心幼儿园、汤山中心幼儿园、麒麟中心幼儿园、淳化中心幼儿园、铜井中心幼儿园、谷里中心幼儿园、东善桥中心幼儿园、龙都中心幼儿园、湖熟中心幼儿园、周岗中心幼儿园、陶吴中心幼儿园、东山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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