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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师德规范,做“四有”教师
——翠屏山幼儿园团支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19/10/28 10:29:05 作者:季雅茹 浏览量:1297次

    近期,省教育厅制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和基本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教师美好形象和社会声望的重要举措。为学习贯彻好《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年”工作,翠屏山幼儿园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开展了一次团员教师教师师德培训活动。

    本次师德培训活动由徐凌燕园长主讲,就《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三项准则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活动开始前,每位教师签字领取了三份准则文件,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徐园长在培训中说到,广大教师要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通过往日的社会新闻报道中,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因此,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认真学习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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