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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2024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5/15 14:20:00 作者:admin 浏览量:3204次

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2024年招生公告

一、年龄要求

小班6个班,招收202091日~2021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太平花苑及石马新寓户籍且常住的适龄幼儿

2.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以及经济困难家庭的适龄幼儿(详见附件)。

3.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其他有意向入园的适龄幼儿。

三、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800元/生/月;幼儿伙食费12元/生/

被褥费(家长自愿缴纳):350元。

“我的江宁”APP的“教育缴费”为唯一缴费平台,8月10日以后等通知缴费。其它任何形式的转账或缴费链接,均为诈骗。请勿轻信!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户口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由江宁区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

3)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招生方式步骤

1.发布公告:514起至招生结束

514日起至招生结束,利用“翠屏山幼儿园”网页、“翠屏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公示栏、太平花苑小区公示栏发布本园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咨询电话、收费标准、全区统一的招录时间、报名方式及所需的相关报名材料等。

2.网络录入信息:514日——19

家长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http://www.jnjy.net.cn/)或“我的江宁”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信息登记完成后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3.网络选报幼儿园514日——5月19

家长直接在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选报,可以选择2所幼儿园,分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

4.网上审核520日——5月21

幼儿园对幼儿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5.通知现场审核时间524

电话通知监护人分批次进行当面审核。视情况确定面审的地点和方式。

6.当面审核525

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

7.结果查询:61日——63

家长通过招生系统,输入幼儿身份证号查询,并妥善截图保存查询的结果。

  1. 领取录取材料:6月4日

6月4日9:00——15:00,家长分批到幼儿园领取《新生入园手册》

9.补充报名:64日——66

错过前期报名的适龄幼儿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充报名。幼儿园根据补充报名情况完成审核和录取等工作。

六、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25-52108658周一至周日9:0017:00

江宁区招生监督电话:025-5119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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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

2024514

附件1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附件2关于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附件1: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费用减免政策
   1.减免保育教育费
    2.发放生活补助,基本标准:750元/生/学期,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按基本标准的1.5倍(1125元/生/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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