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2024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5/15 14:20:00 作者:admin 浏览量:3204次
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2024年招生公告
一、年龄要求
小班6个班,招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太平花苑及石马新寓户籍且常住的适龄幼儿。
2.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以及经济困难家庭的适龄幼儿(详见附件)。
3.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其他有意向入园的适龄幼儿。
三、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800元/生/月;幼儿伙食费12元/生/天。
被褥费(家长自愿缴纳):350元。
“我的江宁”APP的“教育缴费”为唯一缴费平台,8月10日以后等通知缴费。其它任何形式的转账或缴费链接,均为诈骗。请勿轻信!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户口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由江宁区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
(3)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招生方式及步骤
1.发布公告:5月14日起至招生结束
5月14日起至招生结束,利用“翠屏山幼儿园”网页、“翠屏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公示栏、太平花苑小区公示栏发布本园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咨询电话、收费标准、全区统一的招录时间、报名方式及所需的相关报名材料等。
2.网络录入信息:5月14日——19日
家长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http://www.jnjy.net.cn/)或“我的江宁”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信息登记完成后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3.网络选报幼儿园:5月14日——5月19日
家长直接在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选报,可以选择2所幼儿园,分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
4.网上审核:5月20日——5月21日
幼儿园对幼儿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5.通知现场审核时间:5月24日
电话通知监护人分批次进行当面审核。视情况确定面审的地点和方式。
6.当面审核:5月25日
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7.结果查询:6月1日——6月3日
家长通过招生系统,输入幼儿身份证号查询,并妥善截图保存查询的结果。
领取录取材料:6月4日
6月4日9:00——15:00,家长分批到幼儿园领取《新生入园手册》。
9.补充报名:6月4日——6月6日
错过前期报名的适龄幼儿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充报名。各幼儿园根据补充报名情况完成审核和录取等工作。
六、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25-52108658,周一至周日:9:00~17:00。
江宁区招生监督电话:025-51196595
→扫码下载 “我的江宁”APP |
南京市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附件2:关于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附件1: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费用减免政策
1.减免保育教育费
2.发放生活补助,基本标准:750元/生/学期,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按基本标准的1.5倍(1125元/生/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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