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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困难学生资助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13 9:31:25 作者:会计室 浏览量:1349次

关于申请困难学生资助的说明

一、困难学生的类型: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指持有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低收入纯农户家庭:指由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证明。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指由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4.孤残学生:指残联发放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5.革命烈士或因工牺牲军人,警察子女: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6.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指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特困残疾家庭子女:指由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8.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持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及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补助金的减免方法:

1.保育教育费全免

2.每学期财政给予生活补助600元,由幼儿园统一发放。

三、补助金的申请流程:

1.家长携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幼儿电子照到会计室办理。

2. 会计室将家长的申请信息录入资助系统。

3. 上级审核。

四、补助金的申请时间:

开学初(9月)

江宁区翠屏山幼儿园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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